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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0030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5: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薪酬(总薪酬)是指公司为员工所付出的所有价值和 认同,包括直接的货币薪酬(工资、奖金、补贴、现金奖励认同、费用支付)、非 直接货币薪酬(社保福利、健康医疗福利、临时津贴、非现金认同、个人职业培训 等)以及未来条件成熟时可 ...
传智教育(00303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5: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强化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 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决策程序 第四条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如下: (一)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五千万元人民币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委托理财的,还应当以委托理财额度作为计算标 准,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四)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 ...
传智教育(00303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5: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管理工作,防范对外投资、并购 风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遵循发展战略,延伸产业链条、扩 展业务规模而进行的对外合资合作、收购兼并等股权投资活动(包括公司对下属 子公司的投资)。项目投资(需另行设立公司进行的项目投资除外)、债权投资、 证券基金期货理财等风险投资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原则和方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适应性原则: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遵循公司发展战略,规模适度,量 力而行,要与公司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最大限度地调动现有资源; 第十条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依法为所投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式为: (一)公司独立投资设立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
传智教育(00303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5: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章 履职程序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针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召开会议,进行讨 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 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
传智教育(0030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5: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 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委派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负有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内部重大信息的 义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出现本制度规定的情形时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公司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负有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告本制度规定 ...
传智教育(003032)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5:03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 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下列情形外,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时生效: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 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其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 后的三年内仍然有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 除或者终止。 (一)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在上 ...
传智教育(00303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5: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 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
传智教育(0030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5: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审计 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 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 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 ...
传智教育(00303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1 15:03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规则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 且执行有效; (二)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 ...
传智教育(00303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5: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期间的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履行其在公司年度报告编 制和披露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独立董事可以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 式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 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