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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负责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的执行部门。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 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 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 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 易价格。 ...
传智教育: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 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 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 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对公司和公司股东负 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纳入公 ...
传智教育:关于监事辞任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4-09-20 12:48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监事会 一、监事辞任情况 2024 年 9 月 19 日,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收到了监事苏小粉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苏小粉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 公司监事职务。苏小粉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后,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苏小粉女士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因此苏小粉女士的辞任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 生效。在此之前,苏小粉女士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小粉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6,403 股。 二、提名监事候选人情况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肖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
传智教育: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独立董事可以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 式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第六条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或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涉嫌违 法违规行为时,应当要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期间的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履行其在公司年度报告编 制和披露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包括相关 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 ...
传智教育:日常经营决策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二)接受劳务;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下列类型的事项: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二)涉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五)项事项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 (三)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 第四条 公司任何部门、任何机构以及个人违反本制度规定,在日常生产经营 事项中进行越权审批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 任人应赔偿公司损失。 (三)出售产品、商品; (四)提供劳务; (五)工程承包; (六)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其他交易。 第三条 公司进行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经相关业务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 或其授权人员审批,签署日常交易相关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相关业务负责人 应当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由董事会审批: (一)涉及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事项的,合同金额占公 ...
传智教育: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 能,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监事任职资格 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在任监事出现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应当自知道有关 情况发生之日起,立即停止有关监事履行职责,并建议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或 职工大会予以撤换。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四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五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人数的或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人数的 三分之一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 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应当在二个 ...
传智教育: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 门。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公司现任监事; (四)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 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第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投资 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 ...
传智教育: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在股东会上不得披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平 等对待全体股东,不得以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方式影响股东的表决,操纵表 决结果,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股东会议 ...
传智教育: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 ...
传智教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0 12:48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豁免提前书面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9:00 在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 西路金燕龙写字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亲自出席 董事 7 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黎活明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 FIS Holdings Pte. Ltd.51%股权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教育行业的布局,开拓国际业务版图,董事会同意公 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 Weixue Educ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