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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30007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2 15:34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和《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 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 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应当明确与担保事项相关的印章使 ...
福石控股(300071)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凌永平)
2025-04-22 15:34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凌永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和要 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认真的审议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切实地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的发 展方向、审计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凌永平,男,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2011 年 12 月至今, 任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2019 年 12 月至今,任鹏盛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任上市公司深圳市明 ...
福石控股(30007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2 15:34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 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 ...
福石控股(300071)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2 15:34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维护 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及《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 ...
福石控股(30007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2 15:3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 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 ...
福石控股(3000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2 15:33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人,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审计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 所规 ...
福石控股(30007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2 15:33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机构、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单位、个人) 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 ...
福石控股(30007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2 15:33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和诚信形象,切实保护投 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 ...
福石控股(300071)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2 15:33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方") 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 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 "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 制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 金。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 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 利用其控制地 ...
福石控股(30007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2 15:33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研究、规划、制订公司发展战略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 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特决定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 第二条 为保证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 少于一名。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 委员任职期间如不再担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