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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 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 进程: (一)拟 ...
海新能科: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第十六条 应急领导小组确 | | | --- | --- | --- | | | 定突发事件后,应根据突发事件性 | 第十六条 应急领导小组确定 | | | 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 | 突发事件后,应根据突发事件性质 | | | | 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 | | | 会议,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 针对不同突发事件,成立相关的处 | 议,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针 | | | 置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 对不同突发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 | | | | 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 | | …… | …… | | | (二)经营类突发事件主要处 | | | | 置措施 | (二)经营类突发事件主要处 | | |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 置措施 | | |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 |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 | | 评估; |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 | | 4 | | 评估; | | | 2、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 | | | | 及控制; | 2、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 | | ...
海新能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监 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 六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 ...
海新能科: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于2024年04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会议于2024年04月24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 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监事王旭瀑女士主持了此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旭瀑女士为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由其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
海新能科:分红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 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 利润分配原则主要包括: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顺序。具 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 ...
海新能科: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 | --- | --- | --- | | |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 | (七)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 | 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 | |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 满; | | | 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 | | |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 |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 | |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况。 |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 | | | (八)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 | | | | 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 | | | 情况。 | | |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召 | | | | 开及表决程序 |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召 | | | | 开及表决程序 | | |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 |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 | | | 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会议议案、 | | | 5 | 议程及出席范围经总经理审定后, | 作由企业管理部负责 ...
海新能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序 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 | (2023年02月) | (2023年04月) | | |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5 至 6 名董 |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5名不在 | | |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 |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 | 2 | 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 |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 | | 人士。 | 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 | |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 |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 | | | 职责权限: |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 | |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 |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 | | | 构工作; | 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 | | |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 | 数同意后,提交董事 ...
海新能科: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〇二四年〇四月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党组织 8 | | 第五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 | 第一节 | 股东 9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6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9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六章 | 董事会 26 | | 第一节 | 董事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9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八章 | 监事会 39 | | 第一节 | 监事 39 | | 第二节 | 监事会 40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2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2 | ...
海新能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04月12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 于2024年04月24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其中独立董 事4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鹏程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 通过如下议案: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红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 向阳)》、《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灵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张文武)》、《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左世阳)》、《董事会 ...
海新能科: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4 10:34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目 录 | | 页次 | | --- | --- | | 一、专项审核意见 | 1-2 | | 二、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3 3-4 | |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 委托单位: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 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 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 ww w.Reanda.com 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利安达专字【2024】第 0083 号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 能科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 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海新能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