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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年08月)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 管理的规范性,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 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公司 ...
海新能科(300072)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 年 08 月) 第五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公司审计 委员会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尤其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其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 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汇报沟通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需要及时听取公 ...
海新能科(30007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 年 0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 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对外发布,未 ...
海新能科(30007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0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 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 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 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公司及其控 ...
海新能科(30007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0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海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 至7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
海新能科(3000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08 月)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 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五)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定公司重 ...
海新能科(300072)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0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 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 ...
海新能科(30007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0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 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 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提名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普通股 (含表 ...
海新能科(300072)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0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规范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负责研 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由 5 至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
海新能科(300072)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规定 (2025 年 08 月)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 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第五条 权责清晰原则。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 个人名义对外捐赠,企业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意愿。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务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利益的基础上, 更好的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效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 管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对外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 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企业对外捐赠应当按照"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