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xin Energy-Tech(3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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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8 11:1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0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 ...
海新能科:8月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08 11:05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24年1至12月份,海新能科的营业收入构成为:新型能源占比51.86%,化工占比47.61%,其他业务占 比0.53%。 海新能科(SZ 300072,收盘价:3.48元)8月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 于2025年8月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了《关于修订的议案》等文件。 ...
海新能科(300072)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0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风险 投资的监管,建立审慎经营、规范操作的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规范公司风险投 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实现投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业务。 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 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 等标的, ...
海新能科(30007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第三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 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有的责任。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0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 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和公司负责。公司董事办公室为 公司的信息披 ...
海新能科(30007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监督和 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修订版)》、 (2025 年 08 月) 第一章 总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修订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修订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
海新能科(3000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08 月) 第一章 总则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非独立董事委员同样应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5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 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营,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 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 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
海新能科(30007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0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 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1 (一 ...
海新能科(300072)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025 年 0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升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质量,以及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 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定期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责任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 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六)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负责法律法规、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 ...
海新能科(300072) -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对分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分公司与 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产业结构 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和 参股企业两类: (一)控股子公司包括: 1、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2、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 50%以上但未达到 100%,或 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 ...
海新能科(30007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年08月)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 管理的规范性,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 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