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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30012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04 09:1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 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薪 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 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 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 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 ...
锦富技术(3001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04 09:1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苏 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视需要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 ...
锦富技术(30012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4 09:1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 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 事组成的委员会,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 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委 ...
锦富技术(30012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04 09:1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 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 服务。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第三章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第九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
锦富技术(30012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04 09:1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锦富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 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应当根据 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内审工作需要配备合理的、符合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的 专业人员。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 ...
锦富技术(30012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04 09:15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 ...
锦富技术(30012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04 09:1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 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公司与本条第(二)项所列主体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该项所述 1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 ...
锦富技术(30012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04 09:1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 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 ...
锦富技术(30012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4 09:1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未在公司领取 薪酬的董事不在本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 ...
锦富技术(30012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04 09:1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 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关联参 股公司(不包括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提供财务资助, 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维护公司利益,防范资金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