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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4-08-02 12:17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日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4019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 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锦富技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8-02 08:14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4-050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25,252,935 股 , 占 公 司 目 前 总 股 本 ( 公 司 目 前 总 股 本 为 1,299,115,412 股)的 1.9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4.28 元/股,最低成交价 格为 2.8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8,968.90 万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前述回 购操作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锦富技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7-25 09:25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9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 保预计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总计不超过 人民币 4.9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控股子公司苏州奥英创智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奥英创智")提供不超过 4,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锦富技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1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8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 不高于人民币 5.9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
锦富技术: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28 11:13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7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8 日以公告形式 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
锦富技术: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6-28 11:09
北京大成(上海) 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大成 DENTONS 大成 is Dentons' Preferred Law Firm in China.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om 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9 层/24 层/25 层 (200120) 9th/24th/25th Floor,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00 Century Avenue Shanghai 200021, P. R. China Tel: +86 21-5878 5888 Fax: +86 21-5878 6866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
锦富技术: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7 09:58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2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 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发出,并于 2024 年 6 月 7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管理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举行。本次 会议由顾清董事长主持,应参会董事五名,实际参会董事五名,监事会三名监事 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及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 ...
锦富技术: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6-07 09:58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4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审众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 相关规定,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规定年限,综合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 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 ...
锦富技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6-07 09:58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需遵照本制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