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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30012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04 09:1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 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 服务。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第三章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第九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
锦富技术(30012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04 09:1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锦富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 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应当根据 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内审工作需要配备合理的、符合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的 专业人员。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 ...
锦富技术(30012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04 09:15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 ...
锦富技术(30012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04 09:1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 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公司与本条第(二)项所列主体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该项所述 1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 ...
锦富技术(30012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04 09:1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 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 ...
锦富技术(30012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4 09:1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未在公司领取 薪酬的董事不在本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 ...
锦富技术(30012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04 09:1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 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关联参 股公司(不包括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提供财务资助, 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维护公司利益,防范资金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 ...
锦富技术(30012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04 09:1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指导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 利益。 1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由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 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的,则该兼任董 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
锦富技术(30012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4 09:1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如董 事长并非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成员中提名,由战略委员会委 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 ...
锦富技术(30012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04 09:1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四) 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 主公道。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