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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演艺: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8 07:4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提高 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 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 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 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
宋城演艺:总裁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8 07:49
第三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总裁由董事长提 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公司经营和发展目标及公司日常事务 的管理工作,明确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权限,规范高级管理层的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 定,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人员。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设执行总裁2名,职务相当于常务副总裁,由总裁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副 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 ...
宋城演艺: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8 07:4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各项规定,结合《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 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原则;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的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各子 公司 ...
宋城演艺: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8 07:4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 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宋城 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 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对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三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系人,并明确 各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除非得到明确授 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对外发布 信息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投资部作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五条 ...
宋城演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8 07:4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宋城演艺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及时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投资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公司在报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 ...
宋城演艺: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8 07:4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 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宋城演艺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主要适用于董事或监事的选举,是指公司股 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 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 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 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 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董事或监事一般由获得投票数较多者当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的"监 事"特指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 ...
宋城演艺: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8 07:4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
宋城演艺: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8 07:4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选择和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 ...
宋城演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8 07:4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信息披露行为,进一步增强公司透明度,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分 公司、各参股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五)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 季度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 ...
宋城演艺: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副总裁的公告
2024-02-08 07:4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24-00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 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赵雪璎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葛琛女士为公司 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赵雪璎女士 及葛琛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8 日 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简历 赵雪璎:女,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杭州乐园办公室主任;2003 年 7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宋城演艺人力资源部副 总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宋城演艺人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