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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300159.SZ):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Ge Long Hui A P P· 2025-12-30 12:34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ST Xin Yan (300159.SZ) has completed its restructuring plan, eliminating the delisting risk warning previously triggered by the court's acceptance of its restructuring [1] - The company has applied to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to revoke the delisting risk warning as of December 30, 2025,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of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s Growth Enterprise Market [1] - If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agrees to revoke the delisting risk warning, the company's stock will still be referred to as "*ST Xin Yan," with the stock code remaining unchanged, and the daily trading limit will still be 20% [1]
*ST新研: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ST Xinyan (300159) has completed its restructuring plan, eliminating the delisting risk warning previously triggered by the court's acceptance of its restructuring [1] - The company has applied to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to revoke the delisting risk warning, contingent upon approval from the exchange [1] - Despite the potential revocation of the delisting risk warning, the company's stock will still be labeled as "*ST Xinyan" due to compliance with the listing rules [1]
*ST新研(300159) -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30 11:30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新研 公告编号:2025-086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
*ST新研(300159)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30 11:19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227-1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8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227-1 号 致: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 的委托,就新研股份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且仅 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 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同意新研股份将本法律意见书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同意新 研股份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有关法定文件中自行引用本法律意见书中的 相关内容,但该等引 ...
*ST新研(30015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龚巧莉)
2025-12-30 11:16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龚巧莉为新疆机械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作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 项: —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六 、被提名人担 ...
*ST新研(30015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文磊)
2025-12-30 11:16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孙文磊为新疆机械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作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 项: —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ST新研(30015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文磊)
2025-12-30 11:16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孙文磊作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新疆 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 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 、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 、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 ...
*ST新研(300159) - 管理人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5-12-30 11:16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新研股份破管字第 20 号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5年5月30日、2025年11月14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以新疆机械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四川新航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 务,但具备重整价值,对新研股份、四川新航钛实施重整具有必 要性及可行性为由,向贵院申请新研股份、四川新航钛重整,并 在重整申请审查期间先行对新研股份进行预重整。贵院已于2025 年6月5日对信达资产对新研股份的预重整申请进行备案登记,并 依法确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 预重整辅助机构。2025年11月14日,贵院裁定受理新研股份、四 川新航钛重整,后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新疆巨臣律师事 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年12月16日,贵院裁定批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统 称《重整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ST新研(30015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智慧)
2025-12-30 11:16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智慧为新疆机械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作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 项: —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ST新研(30015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智慧)
2025-12-30 11:16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智慧作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新疆 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 、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一 、本人已经通过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 、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如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