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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超纤(30018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 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和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 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咨 询和建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按照股东会的有关决议,适时组成新的委员会,也可 以同时设立多个委员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履行对其下属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不得因权利交由下 属委员会行使而免除其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 董事可以同时担任多个委员会委员。 第七条 董事会任命董事会成员在专门委员会工作,任命时 ...
华峰超纤(30018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 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 称"公司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以 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主管领导、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进 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上报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对其处理方式。董 ...
华峰超纤(30018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 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本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 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募 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科学分析、 审慎决策,着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管理、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进行明 ...
华峰超纤(3001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四条 定期会议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 ...
华峰超纤(30018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 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 可以连续聘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上海华峰超纤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享有相 应的工作职权,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对公司负 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华峰超纤(30018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进 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 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等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单位、 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概念及范围 第五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的交易 ...
华峰超纤(30018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促 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 求, 特制定本制度。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关联人; (六)涉及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者 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的信息。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 公告书、收购说明书等。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 ...
华峰超纤(3001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劵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 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峰超纤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 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股份买卖禁止及限制性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 ...
华峰超纤(300180) -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 结售汇业务, 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市公司具 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 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或 售汇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视同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 制度,但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利用远期结售汇业务 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资及投机行为,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 营为基础,以 ...
华峰超纤(30018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峰超纤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的董事。 1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