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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NONG SEED(30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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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板块10月28日涨0.18%,众兴菌业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5719.8万元
Market Overview - The planting industry sector rose by 0.18% on October 28, with Zhongxing Junye leading the gains [1] - The Shanghai Composite Index closed at 3988.22, down 0.22%, while the Shenzhen Component Index closed at 13430.1, down 0.44% [1] Stock Performance - Zhongxing Junye (002772) closed at 12.80, up 6.58%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618,700 shares and a transaction value of 782 million yuan [1] - Xue Rong Biological (300511) closed at 7.10, up 3.50%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336,900 shares and a transaction value of 237 million yuan [1] - Other notable stocks include: - Shen Nong Seed Industry (300189) at 4.55, up 0.89% [1] - Qiu Le Seed Industry (920087) at 15.84, up 0.76% [1] - Nongfa Seed Industry (600313) at 6.48, up 0.62% [1] Capital Flow - The planting industry sector experienced a net outflow of 57.2 million yuan from main funds, while retail investors saw a net inflow of 90.4 million yuan [2] - Notable capital flows include: - Xue Rong Biological had a main fund net inflow of 23.2 million yuan but a net outflow from retail investors of 15.5 million yuan [3] - Shen Nong Seed Industry had a main fund net inflow of 1.8 million yuan with a retail net inflow of 2.9 million yuan [3]
神农种业(30018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08:27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 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 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的范围: 3. 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4. 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 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 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 ...
神农种业(30018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08:27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募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 全,不得操 ...
神农种业(30018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2025-10-28 08:27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海南神农种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 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 相关工作。 1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隐瞒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逃 避相关义务和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成员构成及其推荐和提名主体、过往决 策实际情况、股东之间的一致行动协议或者约定、表决权委托等情况,客观、审 慎、真实、准确地认定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归属,无正当、合理理由不得认定为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七条 控 ...
神农种业(3001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08:27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以下统称"股东会")。年 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 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海南 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 ...
神农种业(30018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08:27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文件,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 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 ...
神农种业(300189)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08:27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各子公 司相互之间、公司及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 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 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和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 ...
神农种业(300189)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08:27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为实现下列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 ...
神农种业(30018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08:27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 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七条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 ...
神农种业(30018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08:27
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提高公 司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等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履行 以下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