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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20 11:37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常州 二○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 股 份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 第一节 | 股 东 .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第一节 | 董事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 第一节 | 此事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 | 第八章 | 公司财务、会计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 ...
长海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0 11:37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江苏 常州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 第十章 附则 1 第一节 股东及其权利与义务 第二节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认定与登记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五章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一节 股东大会召开的原则性规定与会议纪律 第七章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八章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九章 关联交易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22]13号,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 ...
长海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0 11:3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
长海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0 11:37
| 证券代码:300196 |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 | --- | --- | | 债券代码:123091 |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以电子 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2023年1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国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
长海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0 11:37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该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开透明 的原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合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长海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0 11:3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们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需遵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选聘结果未 出前,公司不能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七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
长海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0 11:34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 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良性互动,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形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 ...
长海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0 11:3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 ...
长海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0 11:34
| 证券代码:300196 |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3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91 |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 |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了相应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因新增条款导致《公司章程》全文中引用条 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的内容将同步变更。 | | 第十六条 ...
长海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0 11:34
内部审计制度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 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实施内部经济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 的经营状况,监督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制度,以促使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公司加强内部管 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由董事会领导, 是公司内部审计最高 管理机构, 负责批准审计制度的相关实施细则、认可审计报告, 管理和监督公司 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 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