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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川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的公告
2024-03-27 08:53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的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 子公司上海纳川核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纳川")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收到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 确认上海纳川成为"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 1、2 号机组 HDPE 管道管件 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三厂用水系统 HDPE 管道"(以下简称"项目")的中标单 位,中标金额 25,930,641.00 元。现将本次中标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号机组HDPE管道管件设备采购 项目标段三厂用水系统HDPE管道 2、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3、中标人:上海纳川核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25,930,641.00元 二、招标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纳川股份: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第25号关注函的回复
2024-02-29 13:07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注函问题的回复 问题 1.请你公司列示报告期内分产品、分业务收入金额和占比以及同比变 动情况,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 扣除相关事项所述具体项目,逐项说明细分产品或业务中是否包含与主营业务 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及具体金额。 公司回复: 报告期公司各业务模块收入情况预计如下: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 事项所述具体项目中,报告期内公司扣除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未经审计) | | | --- | --- | --- |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 171.84 | |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10,753.84 | | 合计 | | 10,925.68 | 除上述项目外,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未涉及其他扣除事项。 问题 2.请你公司说明导致 2023 年度预计大额亏损的各因素影响金额的具 体情况、测算过程及确认依据,对于资产减值计提应明确计提减值的资产范围、 减值原因、各资产的预计减值金额等。 公司回 ...
关于纳川股份的关注函
2024-02-08 03:4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影响金额的具体情况、测算过程及确认依据,对于资产减值 计提应明确计提减值的资产范围、减值原因、各资产的预计 减值金额等。 关于对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25 号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00万元 至-25,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000 万元至-26,000 万元,你公司解释业绩变动的原因为减值准 备计提、投资损失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我部对此表示关 注,请你公司核实以下问题并作出进一步说明: 1.请你公司列示报告期内分产品、分业务收入金额和占 比以及同比变动情况,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所述具体项 目,逐项说明细分产品或业务中是否包含与主营业务无关的 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及具体金额。 2.请你公司说明导致 2023 年度预计大额亏损的各因素 1 3 3.请你公司结合 2023 年半年度末、三季度末、年末减 ...
关于对陈志江及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4-02-05 07:18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1231 分 类 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 定。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此 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福建证监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6489700000 名 称 关于对陈志江及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5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陈志江及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决定 陈志江、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 ...
纳川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2024-02-02 09:25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姚俊宾先生原定任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俊宾先生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等直系亲属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在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江先生代为 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请新的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 会秘书姚俊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姚俊宾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 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姚俊宾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 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
关于纳川股份的关注函
2024-01-31 14:3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2024 年 1 月 31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 福建监管局发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5 号) (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2019 年 4 月 26 日, 陈志江作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纳 川股份或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及董事长与北京睿汇海纳科技 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签署了《陈志江与北京睿汇海纳科技 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份转让协议》。同日,双方签署了《陈志江与北京睿汇 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二》 ), 并实际按《股份转让协议二》执行。你们未及时履行报告、 公告义务,对公司隐瞒《股份转让协议二》,导致公司信息 1 关于对陈志江、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 (有限合伙)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9 号 陈志江、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你们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的规定。根据《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纳川股份: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4-01-31 14:24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川股份")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问询函(【2023】第 53 号),现对以下 问题进行说明: 一、说明睿汇海纳与陈志江筹划上述股份转让的具体过程、重要时间节点、 决策人员、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说明: 1、交易背景 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汇海纳")成立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6 号,经营范围包括非证 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和咨询。 睿汇海纳的投资方向之一是环保领域。2019 年经过行业细分梳理,了解到 纳川股份是国内最大克拉管生产企业,其生产的克拉管一直坚持使用原生料,已 在市政交通、海外项目、核电火电和石油化工等细分领域有较多工程案例,产能 供给、业绩规模和竞争力均得到市场检验,是睿汇海纳基金较为理想的投资标的。 2、交易过程及主要时间节点 2019 年 4 月 睿汇海纳与陈志江先生初步接触洽谈收购股权想法及目的, 双方初步达成交易意向并交易价格 ...
纳川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收到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01-31 14:24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收到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收到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2024]5 号《关于对陈志江及北京睿汇海纳科 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陈志江、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2019 年 4 月 26 日,陈志江作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纳川股份或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及董事长与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签署了《陈志江与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同日,双方签署了《陈志江与北京睿汇海纳科 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关于福建纳川 ...
纳川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23 00:04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耀华玻璃钢有限公司 (下称:上海耀华) 收到由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2023)沪03破1032号),法院已正式受理上海耀华破产清算一案。公司 将持续关注上海耀华被申请破产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1. 公司名称:浙江华丰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叶志群 3. 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704299207M 4. 成立日期:1998-11-30 5.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之江长九中心2号楼1201室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 ...
纳川股份:纳川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11:18
北京市新桥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市新桥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BEIJING NEW BRIDGE LAW FIRM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新桥律师事务所 BEIJING NEW BRIDGE LAW FIRM 北京市新桥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BEIJING NEW BRIDGE LAW FIRM 北京市新桥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第一部分 引言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在福 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北京新桥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蔡青律师、杜 军辉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