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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3002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鞍山森 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1、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人员; 2、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3、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4、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 ...
森远股份(3002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 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 ...
森远股份(30021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鞍山森远路 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 程》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 | |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 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设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如设职工代表,则 职工代表应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均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召集股东会 ...
森远股份(30021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 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及 时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确保董事会秘书 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 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日常工作部 ...
森远股份(30021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 利,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 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鞍山森远路 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
森远股份(30021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举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切 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鞍山森远路 桥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含独立董 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 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 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 或用全部选票来投向两位或多位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股东的提议或《公司章程》规 定,可以实行累积投 ...
森远股份(3002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十一月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 |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 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 规则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应当在股东会议事过程中遵守本规 则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
森远股份(30021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部门及其他人员。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 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 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 ...
森远股份(30021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确保决策科 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 及《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投资决策程序与制度(下称"本制度")。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对外投资 包括: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其他金融衍 生产品的投资; (五)委托贷款、委托理财; (六)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七)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一) ...
森远股份(30021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范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 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 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 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 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