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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3002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
森远股份(30021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 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鞍山森远 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者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 ...
森远股份(300210)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强化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审计、 内控体系等方面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该 独立董事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
森远股份(30021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鞍山森远 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偿还债务,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为控股 ...
森远股份(30021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 (四)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 ...
森远股份(300210) -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报送信息 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在编制、审议和披露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期间的外部信息 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公司 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 的管理工作。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应当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 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 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都调研座谈会等方式。 第五条 对于 ...
森远股份(300210) - 承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 资人等相关方(以下合称"承诺人")做出的公开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 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有关法 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不能履 约时的责任; (三)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函) 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履行承诺声明和违反承诺的责任;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 容。 承诺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等模糊 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时限。 第六条 公司及承诺人在作出承诺前应分析论证承诺事项的可实现性,不得 承诺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 ...
森远股份(3002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 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 ...
森远股份(3002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鞍山森 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1、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人员; 2、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3、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4、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 ...
森远股份(30021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2:03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鞍山森远路 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 程》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 | |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 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设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如设职工代表,则 职工代表应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均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召集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