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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300277) - 董事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6-03-05 12:16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 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 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排实地考察。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求,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 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八条 年报编制期间,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全面监督职责。担任审计委员会 委员的独立董事,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会计师进 ...
海联讯(30027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6-03-05 12:16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 下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 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 ...
海联讯(300277) - 总经理工作条例
2026-03-05 12:16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总经理及其经营管理层的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单位杭 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杭州资本行〔2025〕 76 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上 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对总经理负 责,协助总经理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对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并向总 经理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主要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
海联讯(300277) -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6-03-05 12:16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 经营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 国资委关于推进和规范省属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实施授权、授权对象行使授权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 法。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 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委托公 司其他主体代为行使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行权"是指授权对象按照授权主体的授权事项范围和要求依法 代理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应当有利于加强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遵循 依法合规、必要可行、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的原则,实行规范授权、科学授权、 适度授权。在授权执行 ...
海联讯(30027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6-03-05 12:16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 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1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 或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即股价敏感信息),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 ...
海联讯(3002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6-03-05 12:16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业务规则 和《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 与深交所的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时,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 该兼任 ...
海联讯(30027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6-03-05 12:16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与管理办 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以及《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的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做好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 ...
海联讯(30027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6-03-05 12:16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浙 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 议时可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会议(包括视频、电话参会)、通讯 方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行职务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 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于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必 要时可紧急召开。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 ...
海联讯(3002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2026-03-05 12:16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引和业务规则、公司章程中关于 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或者安排规避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海联讯(300277) -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2026-03-05 12:15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记录 一、会议名称: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二、会议通知发出情况:2026 年 3 月 5 日,公司以口头、专人送达等方式向所有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并与各位成员确认收到会议通知及 文件。 四、会议出席人员:傅建中、许永斌、金迎春、李士杰、钱宇辰 五、列席会议人员:王钢 六、会议地址及召开方式: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 1188 号汽轮动力大厦三楼 304 会 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紧急召开 七、会议时间:2026 年 3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16:50 八、会议议案与内容: 本次会议由傅建中先生召集并召开。主持人傅建中先生向全体成员说明了本次紧急 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原因,其他成员对本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无异 议。会议主持人傅建中先生介绍出席本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宣布会议开 始,并提请王钢先生宣读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