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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300287)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0 23:5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12月 1 | | | | |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北京飞利信科 技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43325201J。 第三条 公司于2011 年12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0 万股,于2012 年2 月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Philisense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
飞利信(300287) - 决策权限制度
2025-12-10 23:52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 决策权限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运 行效率,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程序化,按照公司经营中各类决策的风险大小和效率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飞 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类型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对任何其认为需要由其决定的 事项做出决议。 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另有规定外, 下列事项应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 ...
飞利信(300287)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025-12-10 23:52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12 层会议 室召开。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士玉女士主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变更经营范围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取 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飞利信(30028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10 23:52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现场投票及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二)。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 ...
飞利信(30028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0 23:5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
飞利信(300287)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025-12-10 23:5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12 层会议 室召开。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 人, 实到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5-032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变更经营范围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 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变 ...
飞利信(30028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10 23:5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 档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 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递的文件、软(磁)盘、 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公司董事会秘 书审核同意(并视信息重要程度报送公司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 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 息。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飞利信科技 ...
飞利信(300287) - 内部控制管理及检查监督办法
2025-12-10 23:5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及检查监督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保证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 实施的有效性,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 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框架 第五条 公司内控制度应力求全面、完整,至少在以下层面作出安排: (一)公司层面;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提高本公司风险管理水平,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批转证监会< 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 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它是由公司董 ...
飞利信(30028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2-10 23:5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 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 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企业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需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原 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 商业原则; (三)对于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公司根据实 质重于形式的原 ...
飞利信(300287) - 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12-10 23: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变更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 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职位,《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条款亦不再适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拟设置职工 代表董事 1 人,董事会成员人数不变。职工代表董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