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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1-11 12:41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4-003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 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照《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 司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进行投资活动; | | --- | | (四)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 | | 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 | (五)代控股 ...
苏大维格: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1-11 12:41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 证券事务代表可以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 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苏大维格: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1 12:41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4-002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照《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相应修订,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6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并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 际出席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均强先 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表决结 ...
苏大维格: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1 12:41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独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
苏大维格: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11 12:38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 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 ...
苏大维格: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书
2024-01-05 10:05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我公司")作为苏州苏 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大维格"或"公司")创业板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特对苏大 维格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 况汇报如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书 鉴于近期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保荐机构通 过本次现场培训,使得苏大维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董监高 行为规范及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切实督促上市公 司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 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书》之签字盖 ...
苏大维格: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1-05 10:0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苏大维格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欣 联系电话:0512-62938515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萌 联系电话:0512-6293851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徐欣、郑臻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 况;查阅公司相关三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会议记录、决议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1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陈林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1-03 11:08
经查,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2023年9月14日12时25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回答投资者关于"贵司光刻机及相关技术有哪 些知名企业在使用"的提问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 你作为公司董事长,对公司上述误导性陈述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四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 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0226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3811480000 名 称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陈林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2023〕184号 主 题 词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陈林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陈林森: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 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 ...
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决定
2023-12-29 14:03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3〕1201 号 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决定 当事人: — 1 — 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 国家出口。"当日午间开盘后,苏大维格股价大幅上涨并触及涨 停。此后,该互动易回复受到媒体和投资者广泛质疑。 2023 年 10 月 8 日,苏大维格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公司互动易回复直接使用了"光刻 机""龙头芯片公司"等可能引起误解的表述,未能充分考虑到 部分投资者可能对光刻机的技术路线、相关技术的具体应用领域 等情况不了解,未详细说明公司光刻设备的具体类型、主要的应 用领域、与行业龙头企业的差距,以及客户主要用途等信息,也 未说明相关设备销售收入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未充分提示相关 风险。 苏大维格上述互动易回复相关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 导性陈述。期间,苏大维格股票交易存在异常波动情形,市场影 响恶劣。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 苏州工业园科教创新区新昌路 68 号; 蒋林,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 ...
关于对苏大维格的监管函
2023-12-29 12:45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陈林森: 2023 年 9 月 14 日,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大维格")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 下简称"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光刻机已 实现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 以色列等国家出口。"当日午间开盘后,苏大维格股价大幅 上涨并触及涨停。此后,该互动易回复受到媒体和投资者广 泛质疑。 2023 年 10 月 8 日,苏大维格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公司互动易回复直接使用了"光 刻机""龙头芯片公司"等可能引起误解的表述,未能充分 考虑到部分投资者可能对光刻机的技术路线、相关技术的具 体应用领域等情况不了解,未详细说明公司光刻设备的具体 苏大维格互动易回复相关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 导性陈述,期间,苏大维格股票交易存在异常波动情形,市 场影响恶劣。我所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就上述违规事项 向苏大维格及其他当事人发出《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林森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