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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300373)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1 08:02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废止《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 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监事会一 致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 审议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杰科技")于 20 ...
扬杰科技(300373)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1 08:01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杰科技")于 2025 年10月24日以电话和口头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13:30 在江苏省扬州市邗 江区新甘泉路 68 号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梁勤女士主持,公司 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
扬杰科技(30037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31 07:5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 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获取长期 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 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 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批准,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 能 ...
扬杰科技(30037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31 07:5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 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按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回答股东和 投资者的咨询,注意证券报刊的报道,如有对本公司的不实报道,及时向领导汇 报并予以澄清。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方可任职: (一)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能够忠诚地履行公司职责,并具 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职责,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本工作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扬 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
扬杰科技(30037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31 07:5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持续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 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 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扬杰科技(30037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31 07:5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理人员责任; 第一条 为了规范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 健康发展,优化母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 份,或持股虽然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或其他主体。 第三条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身份对子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享有投资 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等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 ...
扬杰科技(30037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31 07:51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 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有关监督、核查和内部控制的工作。审计 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委员会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扬州扬 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设立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 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在选 ...
扬杰科技(300373) - 公司章程
2025-10-31 07:51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 | 5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7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8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0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2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4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16 | | 第一节 | 董事 | 1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19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3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25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6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26 |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28 | | ...
扬杰科技(30037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0-31 07:5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 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
扬杰科技(30037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31 07:5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