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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30043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9 11: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 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 度执行。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 ...
清水源(30043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6月)
2025-06-19 11:16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 以上,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以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四条 ...
清水源(30043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9 11:16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 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的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和当 期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
清水源(3004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9 11:16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示时;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提高公司股东会议事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以下统称"股东会")。年度股东 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
清水源(30043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9 11:16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清水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 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人; (三)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
清水源(30043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9 11:16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 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
清水源(30043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9 11:16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审议、股东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 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 ...
清水源(30043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06-19 11:16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李继明为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河南清 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 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 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 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星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 四是 □ 否 如 ...
清水源(300437) -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2025-06-19 11:16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 | | | |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 |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 | | |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 |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 |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 |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 |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 | | | 制定本章程。 |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 第六条 ...
清水源(300437) -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6-19 11:16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5-056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 张治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治军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治军先生上述职务原定任期 为自第六届董事会选举完成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6 年 12 月 24 日)。 张治军先生的辞职将在股东会选出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张治军先生将继 续履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治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张治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 对张治军先生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张治军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