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Boss Soft(300525)
icon
Search documents
博思软件: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4 10:2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思软件")聘请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 ...
博思软件: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9-24 10:19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证券代码:300525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9 月 | 一、释义 3 | | | --- | --- | | 二、声明 4 | | | 三、基本假设 5 | | | 四、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8 | | | (一)预留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 8 | |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 9 | | (三)实施本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 11 | | (四)结论性意见 | 11 | |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2 | | | (一)备查文件 | 12 | | (二)咨询方式 | 12 | 注:1、本报告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系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 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 成。 3 / 12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 ...
博思软件: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4 10:19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法律意见书 2 法律意见书 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博思软件"或"公司")委托,作为其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已 审议通过《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
博思软件: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修订)
2024-09-24 10:19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年修订) 二〇二四年九月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风险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后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目标 存在不确定性; 2、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信托计划合同等尚未正式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1、《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修 订)》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软件"或"公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
博思软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4 10:19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4-090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及持有人意愿,董事会同意将 本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由自行管理变更为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以下 简称"受托人")进行管理,本持股计划作为次级受益人认购受托人管理的集合 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福建博思软件股 ...
博思软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2024-09-24 10:19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所示: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名单 1 | 12 | 王*宁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 | --- | --- | | 13 | 童*珍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14 | 李*鹏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15 | 陈*琦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16 | 靳*东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17 | 林*山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18 | 薛*龙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19 | 万*豪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20 | 李*聪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21 | 张*远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22 | 冉*刚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23 | 黄*明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24 | 陈*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25 | 汪*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26 | 黄* ...
博思软件: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2024-09-24 10:19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引 2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福 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 年修订)》(以 下简称"本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1 (二)自愿参与原则 ...
博思软件:监事会关于变更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09-24 10:19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变更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的审核意见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 年修订)》及其摘要等相关资料,经公司全体 监事充分讨论,就公司变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变更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 特此说明。 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2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充分考虑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 况和持有人意愿,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 ...
博思软件: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9-24 10:19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26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 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 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
博思软件: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4 10:19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4-09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时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变更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和持有人意 愿,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