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kroad Visual(30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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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3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表决,过半数以上同意。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战略委员会委 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 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 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
丝路视觉(30055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3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 书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丝 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 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 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等。董事会及其 ...
丝路视觉(30055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3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丝路视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包括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 银行开具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 ...
丝路视觉(300556)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及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3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及信息披露制度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及信息披露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保证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 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 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 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 ...
丝路视觉(3005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3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文件及《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第三条 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 股东会解除其职务。每届董事会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无正当 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在每届任期过 程中增、补选的董事,其董事任期为当届董事会的剩余任期。董事任期届满未及 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司股东会批准。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
丝路视觉(30055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3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
丝路视觉(30055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3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 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 及《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 实际,制定本制度。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
丝路视觉(300556)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3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 份 4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通知 | 16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4 | | | 第一节 | 董事 |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7 | | 第六章 | 总裁(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38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41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2 | | ...
丝路视觉(3005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3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 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
丝路视觉(300556)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3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 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审计部)为日 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记录等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两名,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