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kroad Visual(300556)

Search documents
丝路视觉(300556) - 关于“丝路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06 08:26
| 证券代码:300556 |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 公告编号:2025-00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38 |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 |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丝路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38 2、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3、转股期间:2022 年 9 月 8 日至 2028 年 3 月 1 日 4、暂停转股期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 月 6 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5 年 1 月 7 日 "丝路转债"将在本次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5 年 1 月 7 日 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关注。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 在 ...
丝路视觉(300556) - 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25-01-03 07: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38 2、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 证券代码:300556 |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 公告编号:2025-00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38 |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 |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3、回售价格:100.996 元/张(含息、税) 4、回售申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 月 6 日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 年 1 月 9 日 6、回售款划拨日:2025 年 1 月 10 日 7、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 年 1 月 13 日 8、回售申报期内"丝路转债"暂停转股 9、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10、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996 元/张(含息、税) 卖出持有的"丝路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丝路转债" 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 ...
丝路视觉: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4-12-30 11:34
| 证券代码:300556 |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4-108 | | --- | --- | | 债券代码:123138 |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38 2、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3、回售价格:100.996 元/张(含息、税)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回售申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 月 6 日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 年 1 月 9 日 10、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996 元/张(含息、税) 卖出持有的"丝路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丝路转债" 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 意风险。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 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丝路视觉:关于2024年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2024-12-30 11:34
| 5 | 丝路视觉 | 福田区残疾 | 残疾人社 | 2024 | 年 | 现金 | 10,474.06 | 《深残发 〔2022 〕42 | 其他 | 是 | 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联合会 | 保补贴 | 2 -12 | 月 | | | | 收益 | | | | | | | | | | | | 号》 | | | | | | | 深圳市人力 | 吸纳脱贫 | 2024 | 年 | | | 《深人社规 | 其他 | | | | 6 | 丝路视觉 | 资源和社会 | 人口社保 | | | 现金 | 2,201.99 | 〔2022〕9 | | 是 | 否 | | | | | | 5 | 月 | | | | 收益 | | | | | | 保障局 | 补贴 | | | | | 号》 | | | | | | 丝路视觉 | 国家税务总 | 现代服务 业进项税 | 2024 | 年 | 加计 | | 《财政部税务 总局海关总署 | 其他 | | | | 7 | 上海分公 | ...
丝路视觉: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4-12-27 08:02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 荐")作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现将本次培训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培训地点:公司办公室 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培训的主题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及股票交易法规培训,主要结合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
丝路视觉:关于“丝路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25 10:19
| 证券代码:300556 |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 公告编号:2024-10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38 |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 | 3、转股期间:2022 年 9 月 8 日至 2028 年 3 月 1 日 4、暂停转股期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 月 6 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5 年 1 月 7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40 号)核准,丝路 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 公开发行 240 万张,面值总额 24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丝 路转债"自 2022 年 9 月 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2 月 ...
丝路视觉: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4-12-25 10:16
| 证券代码:300556 |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4-105 | | --- | --- | | 债券代码:123138 |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38 2、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3、回售价格:100.996 元/张(含息、税) 4、回售申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 月 6 日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 年 1 月 9 日 6、回售款划拨日:2025 年 1 月 10 日 7、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 年 1 月 13 日 8、回售申报期内"丝路转债"暂停转股 9、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10、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996 元/张(含息、税) 卖出持有的"丝路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丝路转债" 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 意风险。 丝路视觉 ...
丝路视觉: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5 10:16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致: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 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 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丝路视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以下简称本次回售)所涉及的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 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