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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4-03-26 11:42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4-010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二十三条 |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 |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
佳发教育: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3-26 11:42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佳发安泰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 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 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受价款。 第二 ...
佳发教育:内部审计制度
2024-03-26 11:42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 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具有专业胜任 能力。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忠于职 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第二 ...
佳发教育: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6 11:42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任淑、周雄俊、 季至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任淑,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起任职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 序号 | | 自查事项 | | 自查结果 | | --- | --- | --- | --- | --- |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 1 | | 是 | √否 | |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 | | | | 直接或 ...
佳发教育: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03-26 11:42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 年 3 月 1 / 37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本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本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 性。 2、有关本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 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出资比例较低,则本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 若员工认购出资资金不足,本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系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佳发教育")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 ...
佳发教育: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3-26 11:42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提名程序,为公司选拔合格的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佳发 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 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少于二分之 一。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 名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
佳发教育: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26 11:42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4-011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 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 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1.基本信息 ⑴机构信息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⑶业务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 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 ...
佳发教育: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3-26 11:42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佳发安泰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少于二分之一,且其中一名 独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 名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任期一 ...
佳发教育: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6 11:42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公司对大信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 认为大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 ...
佳发教育:董事、监事、高管薪酬与考核办法
2024-03-26 11:42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调动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促进其勤勉尽责,提高企业经 济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在 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二)公司监事会成员,包括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非 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相应职责所 领取的相应报酬,不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规定领取的薪酬。 第四条 薪酬的构成 (一)董事薪酬 1、董事长薪酬为税前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