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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3-26 11:42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规范经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建 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佳发安 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二分 之一。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
佳发教育: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6 11:42
致: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作为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实施的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2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本所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和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时中华人民共 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
佳发教育:内部审计制度
2024-03-26 11:42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 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具有专业胜任 能力。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忠于职 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第二 ...
佳发教育: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3-26 11:42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佳发安泰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少于二分之一,且其中一名 独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 名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任期一 ...
佳发教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26 11:42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 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3-00093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3-00093 号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出具大信审 字[2024]第 3-00139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 《上市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佳发教育: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3-26 11:42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3 月 | 目 录 | | --- |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本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6 | | (一)本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6 | | (二)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 | | (三)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受让价格和规模 7 | | (四)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分配情况 8 | |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设置 9 | | (六)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1 | |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决策程序 17 | | (八)持有人变更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17 | |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 18 | | (十)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 19 | | 五、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 20 | | (一)对本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20 | | (二)对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可行 ...
佳发教育: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3-26 11:42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佳发安泰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 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 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受价款。 第二 ...
佳发教育: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26 11:42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4-012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星期 三)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 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7 日 9:15—9:25,9:30-1 ...
佳发教育: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淑
2024-03-26 11:42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任淑) 作为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 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等 方面,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现将2023年度任职期 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任淑,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95年8月至2002年5月,任 职于成都工商银行高新支行;2006年5月至2008年2月,先后担任成都 仁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职务;2008年8月至2013年12月, 任成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任 四川省明远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年5月至2021年7 月,任中天骏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7年7月至 今,任中天蓝瑞(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 11月至今,任川奇正财税咨询(成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9 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 ...
佳发教育: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6 11:42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任淑、周雄俊、 季至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任淑,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起任职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 序号 | | 自查事项 | | 自查结果 | | --- | --- | --- | --- | --- |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 1 | | 是 | √否 | |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 | | | | 直接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