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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11:24
江苏省无锡市太湖西大道 2168 号佳城大厦 411 室 贝斯特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 | 江苏省无锡市太湖西大道 | 电子邮件:shanshiwen@jsthlaw.com | | --- | --- | | 2168 号佳城大厦 411 室 | 电话 TEL. : 86-510-8589-8601 | | 邮编:214072 | 传真 FAX. : 86-510-8589-8602 | 4/F, Jiacheng Building, No.2168 West TaiHu Avenue, Wuxi City , 214072, JiangSu, PRC 2023 年 12 月 29 日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 关于 1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贝斯特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 致: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了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陆藕东路厂 区 406 会议室召开 20 ...
贝斯特: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9 11:24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3-084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 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6号 公司陆藕东路厂区4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余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 ...
贝斯特: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3 10:48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3-082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 简称为"贝斯转债",债券代码为"123075",发行规模 60,000.00 万元。贝斯转债 自 2020 年 5 月 6 日起进入转股期限,并于 2023 年 7 月 3 日触发强制赎回条款,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 (2023 年 7 月 27 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贝斯转债"。贝斯转债自 2023 年 7 月 25 日停止交易,于 ...
贝斯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7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 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组 成的委员会,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 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一名 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 审 ...
贝斯特: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10:47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3-083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 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本公司及 ...
贝斯特: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7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2023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13 日,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1.357 | 第 六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万元。 | 33,956.0485 万元。 | | 新增第十二条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 | |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 | |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 20,001.357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 33,956.0485 | | 股,均为普通股。 | 股,均为普通股。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 ...
贝斯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4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 行如下职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二)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沟通; (三)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及时披 露; 介绍、资料提供等日常沟通工作,并负责向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进行 及时汇报。 (四)对年报中需要独立董事审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 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应安排独立董 事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 ...
贝斯特: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4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江苏无锡 2023 年 12 月 | 第一章 总 | 则 1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股 | 份 3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3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4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 第一节 股 东 | | 8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11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16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8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20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24 | | 第五章 | 董事会 30 | | | 第一节 董 事 | | 30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33 | | 第六章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 | | 第七章 | 监事会 41 | | | 第一节 监 事 | 41 | | --- | --- | | 第二节 监事会 | 42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4 | ...
贝斯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4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无锡贝斯特精机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 ...
贝斯特: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4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运作,保证董事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无锡贝斯特精 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 义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解聘承办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