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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 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 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山东朗进科技股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保证 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 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 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 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 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 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 董事会秘书应对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朗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补选产生的 董事续任或战略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工作小组,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机 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工作成员无需是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 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 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另行制订。 第四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 50%以上的股份的公司、或者能够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 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 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及相关公司(含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本制度规定的重大 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及相关公司应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二)所属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 待全体投资者。在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公司信 息披露规定的前提下,公司保障全体投资者享有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宗旨是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 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有效沟通增强公司价值。 1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包括: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 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也是信息披露的责任 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证券部负责协助董事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1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 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副总经理 协助总经理完成各项日常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维护国家、企业、投资者和职 工的利益; (二)具有良好的教育及专业背景,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 及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三)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包括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 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四)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公司所属行业,熟悉 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