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Longertek(300594)
icon
Search documents
朗进科技:拟5000万元至1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Jing Ji Guan Cha Wang· 2025-10-31 12:33
Group 1 - The company, Langjin Technology (300594), announced a share repurchase plan with a budget of 50 million to 100 million yuan [1] - The maximum repurchase price is set at 25.41 yuan per share [1]
朗进科技(300594.SZ):累计回购1.88%股份
Ge Long Hui A P P· 2025-10-31 10:41
Core Viewpoint - Longjin Technology (300594.SZ) has announced a share buyback program, reflecting its commitment to enhancing shareholder value through strategic capital management [1] Summary by Categories Share Buyback Details - As of October 31, 2025, the company has repurchased a total of 1,724,399 shares, which represents 1.88% of its current total share capital [1] - The highest transaction price for the repurchased shares was 18.90 CNY per share, while the lowest was 18.12 CNY per share [1] - The total amount spent on the buyback reached 31,854,770.89 CNY, excluding transaction fees [1] Compliance and Regulations - The buyback i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hare Buyback Plan" and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1]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2025-10-31 10:16
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6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份》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 格上限不超过 25.41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 ...
机构风向标 | 朗进科技(300594)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持仓机构仅6家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9 02:14
Core Viewpoint - Langjin Technology (300594.SZ) reported its Q3 2025 results, highlighting a total institutional ownership of 36.82 million shares, representing 40.08% of the company's total equity, with a slight decrease in institutional holding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quarter [1] Institutional Ownership - As of October 28, 2025, six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disclosed their holdings in Langjin Technology, with a combined shareholding of 36.82 million shares, accounting for 40.08% of total equity [1] - The institutional ownership percentage decreased by 0.48 percentage points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quarter [1] Public Fund Activity - In this reporting period, 20 public funds were disclosed, including notable funds such as Nuon Multi-Strategy Mixed A and Guojin Quantitative Multi-Factor A [1] Foreign Investment Trends - One foreign fund, BARCLAYS BANK PLC, reduced its holdings by 0.10%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quarter [1] - Two new foreign institutions disclosed their holdings, namely UBS AG and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proprietary funds [1] - Goldman Sachs LLC was not disclosed in this quarter, indicating a potential shift in foreign investment dynamics [1]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募集 资金专款专用,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 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 防范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 任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熟悉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 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 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 制度第三条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 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权、不 动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或扩建项目、兴办企业 以及其他长期、短期债券、委托理财等。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髙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0-28 10:17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存在更严于本制度的规定、与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相关的承诺且不违反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按承诺内容执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 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1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便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