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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髙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0-28 10:17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存在更严于本制度的规定、与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相关的承诺且不违反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按承诺内容执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 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1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便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及须由董事会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补选产生 的董事续任或提名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工作小组,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机 构,负责资料搜集、整理,初选名单的拟定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财务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补选产生的董事续 任或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 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 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 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山东朗进科技股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保证 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 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 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 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 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 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 董事会秘书应对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朗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补选产生的 董事续任或战略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工作小组,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机 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工作成员无需是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 ...
朗进科技(300594) -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0:17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 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 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另行制订。 第四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