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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吉大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4月)
2024-04-25 12:3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编 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吉林吉大 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 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注册会计师 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 董事会通过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2: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称"高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吉 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 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5-7 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1 (一)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二)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2: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7 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人 选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管理人员指董事会聘 ...
吉大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12: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2:37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2,570,03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6.5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3,333,696.5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14,772.8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718,923.62 元,已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 3-0001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7,025,392.20元,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45,037.76元。 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99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5 12: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 | 2022年 | | 本年比上年 | 2021年 | | | --- | --- | --- | --- | --- | --- | --- | | | 2023年 | | | 增减 | |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555,246,899.78 | 527,643,086.06 | 527,643,086.06 | 5.23% | 514,172,702.07 | 514,172,702.07 | | (元) | | | | | | | |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 3,758,238.66 | 22,427,532.12 | 22,427,532.12 | -83.24% | 33,819,161.09 | 33,819,161.09 | | 净利润(元) | | | | | | | | 归属于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4-25 12:37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 18 份文件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制度》《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其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及《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证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2: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下 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 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2: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报 送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在编制、审议和披露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期间的外 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现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董事会秘书认为拟报送信息属特别重大信息,还需经公 司董事长审核批准的,待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九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时,由经办人员向接收人员提供《保 密提示函》,并要求信息接受/使用单位签署《文件接收/使用单位回执》,回执中 应列明使用信息的人员情况。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证券市场 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 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公 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 公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2:35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 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积极配合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工作,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 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 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权益及 股东权益,推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有效履行了审查和监督等职责。 | 会议届次 | | | | | 召开日期 | | | | | | | | | | | | 披露索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届监事会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