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U COMMUNICATION(30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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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0:44
(二) 金融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债券投资及以股票、利率、 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等);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 为,提高对外投资的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 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 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下列事项: (一) 股权投资(含设立控股或参股企业、国内外收购兼并、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 以及收购资产经营项目等经营性投资); (三) 固定资产投资。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下称"成员企业")的对外投资行 为。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根据《公 司章程》及本制度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 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7-18 10:44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2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湖畔诚品 9 栋 7 层会议室。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外,无其他股 东。为提高会议效率、便于计票,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18 10:44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7 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与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5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2 | | | 第一节 | 董事 |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9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1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3 | | | 第七章 | 党建工作 34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8 10:44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 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和依 法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吉林吉大通 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落实召开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与职权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 交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0:44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 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募集资金专户)原则上不得超 过募投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货币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0:44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会表决机制, 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下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深圳证券 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 务。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五条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下称"信息公司")受公司委托为公司提供股东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8 10:44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社会公众股 股东选举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吉林吉大 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会选举董事可以实行 累积投票制度,为保证该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累积投票制,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之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 出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一) 经选举已符合当选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候选人再由股东会重 新进行选举表决,并按上述操作细则决定当选的董事。 第七条 董事选举:将待选董事候选人分为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投票,股东 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股份数额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人 数,股东可以将其总可投票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非独立董 事当选;股东在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股份数额乘以待选独 立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可投票集中投给一个或几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0:44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融资行为,控制 公司融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因生产经营、投资发展,偿还债务等资金需求筹集 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票、债券、向金融机构长短期借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借 款,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租赁和其他借款,通过商业信用、商业汇票和票据贴现业务 等方式筹集资金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本制度所称的所属企业指公司的全资、控股 子公司或者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分子公司。 (二) 单笔借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30%以上的,由董事 会讨论通过后,提请股东会讨论决定。 公司在连续3个月之内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金额,应累计计算,适用前款规定 的审批权限。 1 第六条 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涉及提供担保的,由相应的批准借款的机构 在批准借款的同时,对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决定。 第七条 公司申请融资时,应提交《融资申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0:44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或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银行债务或 其它债务提供担保责任,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 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以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名义进行的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 未按照《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担保,公司对强令为他人担保的行为应当拒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条件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 ...
吉大通信(300597) -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通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18 10:44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 环球金融中心 15 楼 T61 邮政编码: 200120 Brightstone Lawyers Suite T61, 15/F,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No.100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200120, China 致: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磐明法字(2025)第 SHF2022023-3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吉林吉大 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或"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以及会议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