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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通信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1:44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 证券大厦北塔 14 楼 1406 邮政编码: 200120 Tel 电话: +86 21 6881 5499 Brightstone Lawyers Suite 1406 North Tower,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Building, 528 South Pudong Road,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200120, China 致: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磐明法字(2024)第 SHF2022023-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吉林 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姜莹律师、叶锦律师(下称"本 所律师")对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1:44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伟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前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17 11: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吉林证监局、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 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4 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 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 公司业绩说明会,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三)15:00 至 16:30。 届时公司董事长周伟、董事会秘书耿燕、财务总监李典谕、独立董事宋英慧 将通过网络在线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就 2023 年度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注 的问题进行交流。期间,公司高管将全程在线,实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0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
吉大通信:海通证券关于吉大通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23:49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吉大 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通信"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吉大通信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32,570,03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6.55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333,696.5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2 ...
吉大通信:海通证券关于吉大通信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
2024-04-25 13:0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吉大 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通信"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2010年5月17日, 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 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对股东大会的权责和 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 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多次修订,并完成了公司董事、 监事的换届选举,成立公司第二届、第三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2: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下 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 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2: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 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或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银行债务或其 它债务提供担保责任,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 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 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以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名义进行的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 未按照《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 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担保,公司对强令为他人担保的行为应当拒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条件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制度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5 12:37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 2024-023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 和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0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2,570,03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6.55 元 /股,募集资金总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2: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7 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人 选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管理人员指董事会聘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4月)
2024-04-25 12:3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编 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吉林吉大 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 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注册会计师 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 董事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