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U COMMUNICATION(30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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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7月)
2025-07-02 11: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理 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 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吉林吉大通 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 注册会计师(下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1 第七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与 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 计委员会与会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1: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行为的信息披露、保 密,或从事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 (四) 在不涉及敏感财务信息、商业秘密的基础上,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 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应积极进行自愿性披露。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第五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 (二)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1: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行内部审计监察经常化、 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监察工作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促进企业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吉林吉大通信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监察,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的规范性,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审计监察部机构设置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监察的常设机构为审计监察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工作, 接受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属于董事会直接领导,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察 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对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监察部应配备审计监察部主任一名, 部门至少有一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1: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 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吉林 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 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守如下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2 11: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证券部设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设董事长 1 名。 董事会议事规则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2 11:0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吉林吉大通 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系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 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总监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 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 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其他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 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1:0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货币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 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募集资金专户)原则上不得超 过募投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
吉大通信(300597)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7-02 11:00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8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 容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 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鉴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同时根据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取消监事会尚需提交公司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2 11:00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1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 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 ...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7-02 11:00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9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 (星期五)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股东会 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