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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Yangfan New Materials (30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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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300637)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2 11:16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公司对外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实保 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按照《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之要求,结合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由公司投资或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主体的公司,其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办事处等)信息汇总到各自法人主体 公司一起上报。 第三条 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子公司自身内部控制制度,根 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贯彻和落实。 控股子公司同时控制其他公司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 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四条 ...
扬帆新材(30063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12 11:16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扬帆新 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 担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 ...
扬帆新材(300637)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08-12 11:16
第二条 本工作规则未规定事宜公司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司法》、《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任职资格及聘任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上市后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
扬帆新材(300637) -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12 11:16
(2025 年 8 月)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扬帆 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 则。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审议并监督执行具有有效激励与约束作 用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就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绩效 考核制度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行 为进行评估。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 中占有二分之一以 ...
扬帆新材(300637) - 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12 11:16
(一)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对外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健全内部控制,确保公司 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 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适用本制度的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第五条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参照本制度规 定执行。 参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 ...
扬帆新材(30063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5-08-12 11:16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执 行。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 ...
扬帆新材(300637) - 公司章程
2025-08-12 11:16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2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1 ...
扬帆新材(30063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2 11:16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1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 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处 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 ...
扬帆新材(30063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12 11:16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扬帆新材料(浙江)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规则》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 审核程序后实施。 或者其 ...
扬帆新材(3006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08-12 11:16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支付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区域位置收入水平相 比具有竞争力; 上述非独立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职责,并承 担相应管理风险和责任,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的推进实施起关键性、决定性 1 作用,公司对其给予相应津贴,具体标准为总裁当年度年薪与基于公司当年度整体 业绩水平给予其绩效奖励之和。 (二)基础薪酬确定原则:基础薪酬与各岗位职位价值、责任、个人能力、市场 薪酬行情等相结合,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绩效薪酬确定原则:与公司的经济效益以及完成目标的效率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