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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股份: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8 12:54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3 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至 17:00 时在"太龙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 序举行 2023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投资者可登陆"太龙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 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太龙股份";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 2 4 年 4 月 18 日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参加本次年度业 ...
太龙股份:2023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2024-04-18 12:54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商誉减值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 | |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 | | | | | | 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的原 | | | | | | | 则,履行了资产评估程序,对深圳市太 | | | 福建和道资 | | | | 龙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采 | | 深圳市太龙 | | | | 可收回金额 | 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进行评估,得出如下 | | 视觉科技有 | 产评估土地 房地产估价 | 吴许婷 倪赛枝 | 和道评估评报字 [2024]资 0134 号 | (现金流量折 | 结论: | | 限公司 | | | | 现法) | 截止于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太龙股份:关于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18 12:54
关于 2024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芯科电子技术(深 圳)有限公司、Upkeen Global Investments Limited 和 Fast Achieve Ventures Limited 以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达资产组")主要从事半导体分 销业务,对于营运资金需求较高,且大多为期限较短的营运资金需求。如果存在 现有银行授信有限已无法满足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满足博思达资产组的资金周 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博思达资产组 2024 年拟向袁怡或其控制的公司借入资金, 预计借款金额上限为 2,000 万美元,并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为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事项至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拆借资金年化利率不超 过 6.5%。 袁怡先生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
太龙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8 12:54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提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协调、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等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其下设工作组成员,应当受本工作制度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应过半数。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 ...
太龙股份: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公告
2024-04-18 12:54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理业务概述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公 司及子公司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 进一步扩张需求,拟与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上述额度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 层或相关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合作机构:国内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体合作机构由董事会授 权管理团队根据合作 ...
太龙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8 12:54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以下简 称"审计业务")。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专 项审计业务的,可视情况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 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关执业资格;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 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
太龙股份: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2024-04-18 12:5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为太龙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龙股份"、"公司"或"发行人")2021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太龙股份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 限已满,天风证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具 本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本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保荐机构: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注册地址: | 武汉 ...
太龙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8 12:54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指非独 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 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制定及执行;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评方 案的制定及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是指公司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受本工作制度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 ...
太龙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8 12:54
2022 年 11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进行规定,解释第 16 号 要求企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
太龙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18 12:54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 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 系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目 2023 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 额 2023 年度占用 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2023 年度占 用资金的利息 (如有) 2023 年度偿 还累计发生 金额 2023 年度期 末占用资金 余额 占用形成原 因 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 -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 企业 小计 总计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 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 系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目 2023 年期初 往来资金余 额 2023 年度往来 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2023 年度往 来资金的利息 (如有) 2023 年度偿 还累计发生 金额 2023 年度期 末往来资金 余额 往来形成原 因 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 来、非经营性 往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漳州市太龙照明工程 | | 子公司 | 其他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