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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天伟业(300689)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2-03 11:32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一) 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买其他法 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投资; (二) 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 的股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债券及其他衍生金融品种所进行的投资; (三) 风险投资,是指公司将风险资本投向刚刚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未上市 新兴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在承担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被投资公司提供长期 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 额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确保决 策科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 则以及《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澄天伟业(30068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3 11:3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
澄天伟业(30068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3 11:32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以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 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 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下 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部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 审所有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 会秘书及其下属部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及信息披露负责部门,负责公 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 ...
澄天伟业(3006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11:32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 董事组成,且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文件以及《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深圳市澄天伟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 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 ...
澄天伟业(300689)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2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前身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深圳市澄天伟业 科技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917433957。 第三条 公司于2017年07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00万股,于2017 年08月0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Chengtianweiye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
澄天伟业(3006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3 11:3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 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
澄天伟业(30068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3 11:32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 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分公司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 ...
澄天伟业(3006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3 11:32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 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
澄天伟业(30068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3 11:32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 ...
澄天伟业(30068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2-03 11:32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