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Yongfu(300712)
icon
Search documents
永福股份(300712.SZ):控股股东拟减持不超过3%股份
Ge Long Hui A P P· 2025-12-19 11:31
格隆汇12月19日丨永福股份(300712.SZ)公布,控股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博宏投 资")、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诚投资")、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博发投资")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2026年1月14日至 2026年4月13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26,3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3%。 ...
永福股份:控股股东拟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
人民财讯12月19日电,永福股份(300712)12月19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 资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2.6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
永福股份: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拟合计减持不超过约563万股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19 11:24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Yongfu Co., Ltd. announced a share reduction plan by its major shareholders, which may impact the company's stock performance [1] -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 including Fuzhou Bohong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td., plan to reduce their holdings by up to approximately 5.63 million shares, representing no more than 3%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1] - As of the report, Yongfu Co., Ltd.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5.4 billion yuan [1] Group 2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Yongfu Co., Ltd.'s revenue composition shows that professional technical services account for 99.93% of total revenue, while other businesses contribute only 0.07% [1] - The share reduction plan will take place from January 14, 2026, to April 13, 2026, following a 15 trading day period after the announcement [1]
永福股份:控股股东拟减持不超过3%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19 11:17
永福股份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计划自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 然日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2.6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减持原因是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永福股份(300712) -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5-12-19 11:10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5,394,73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5.53%)的控股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宏投资")、 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诚投资")、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发投资")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2026 年 1 月 14 日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26,38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 ...
永福股份: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2-19 08:12
证券日报网讯12月18日晚间,永福股份(300712)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
永福股份(300712)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进展公告
2025-12-18 11:48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2025 年 4 月 25 日,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 福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新创机电设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创机电")、福建永福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 福数能")及控股子公司福建永福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福绿能")、 福建华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超科技")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 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和不超 过人民币伍佰万元整,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履约担保、抵押 担保、质押担保等。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
永福股份(300712) -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12-12 13:18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党波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谭立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2.六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非独立董事谭立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谭立斌先生申请辞 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其原 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谭立斌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 事会的正常运作,其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将按照公司 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立斌先 ...
永福股份(30071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12 13: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 3 号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 2006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一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
永福股份(300712) -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12 13:18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永福股份"或"公司")的委托,北 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本所")就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 次股东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 次股东会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福建永福电力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经办律师("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并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