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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6 13:17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福 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 ...
永福股份(3007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6 13:17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1 ...
永福股份(3007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3:17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 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 的筹备、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管理以及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 日常事务。 1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董 ...
永福股份(30071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3:17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 防范管理,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 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独立客观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如下控制目 标的过程: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1 (二)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三)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实现。 第四条 ...
永福股份(30071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3:17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 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 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 除外。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 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 ...
永福股份(300712)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6 13:17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 为全面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 监督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揭示和防范风险,促使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对于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可参照执行。 2 术语与定义 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由审计部具体组织实施的对内部控制设 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全面检查、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3 职责与权限 3.1 董事会职责: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批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形成决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 a)审查公司内部控制,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向董事会汇报; b)审核公司内部控制缺陷; e)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3.3 审计部职责: a)拟订内 ...
永福股份(3007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3:17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关联股东、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应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 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 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 1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 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司有 ...
永福股份(3007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3:17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福建永福电 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长为提名委员会当然成员。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永福股份(3007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3:17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和《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两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1 (一)董 ...
永福股份(3007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6 13:17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 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 平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