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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6 10:08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4-002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 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2号公 司2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
贝斯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6 10:08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115 第 0027 号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115 第 0027 号 致: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李若澜律师、刘益多律师(以下 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 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
贝斯美: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1-02 08:35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4-001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绍兴贝斯美")业务发展, 公司拟向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 度,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和期限以合同为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安)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已履行江苏永安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 提交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2023年10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28日和2023年12月1日分别召开2022年年度股 ...
贝斯美: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控制权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
2023-12-29 12:45
证券代码: 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80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控制权比例变动达到 1%的公告 1、因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架构调整需要,实 际控制人陈峰与江苏熙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江苏熙华青禾 2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 于公司控制权股份变动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先生及一致 行动人对公司的控制权股份变动超过 1%;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 于公司控制权股份变动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先生及一致 行动人对公司的控制权股份变动超过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制权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变动 | | 变动期间 | 价格 | | 变动股数 | 变动比例 | | --- | --- | --- | --- | --- | -- ...
贝斯美: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9 12:45
特别提示: 1、因公司股权架构调整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与江苏熙华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代表"江苏熙华青禾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协 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79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上海禾凯祁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股东上海瀚笙鼎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上海瞬通临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熙华青禾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峰的一致行 动人上海禾凯祁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禾凯祁源"), 公司股东上海瀚笙鼎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瀚笙鼎 石")及公司股东上海瞬通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瞬 通临")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向江 ...
贝斯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12-29 12:45
股票简称:贝斯美 股票代码:300796 上市公司名称: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熙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江苏熙华青禾 2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 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四、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 息披露义务人在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 9 号金鱼嘴基金大厦 B2 栋 2 单元 ...
贝斯美: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08:58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 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 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 会秘书。 (三)董事 ...
贝斯美: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08:5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或达不到本制度规定的 ...
贝斯美: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3-12-28 08:56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77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时30分开始; (2)网络投票: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投票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投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 ...
贝斯美: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08:5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 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