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Hiecise(300809)
icon
Search documents
华辰装备(3008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7 11:05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辰精密装备(昆 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分管董事会办公室,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负责与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负责办理信息披 露与股权管理事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及培训。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华辰装备(300809)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10-27 11:05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利益的基础上,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 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室作为对外捐赠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捐赠事 项的工作协调、预算审核、组织实施、监督落实等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 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在对外捐赠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对外捐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 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量力而行 ...
华辰装备(30080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7 11:05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各部门及各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财务负责 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对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 差异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公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相对等;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五条 对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应参照本制度 执行。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
华辰装备(3008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7 11:05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辰精密装备 (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 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总经理、副 ...
华辰装备(30080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7 11: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辰精 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或兼任总经理的董事担 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
华辰装备(3008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0-27 11:05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辰精密装备(昆山)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一)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二)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三)本次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 ...
华辰装备(3008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10-27 11:05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华辰 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负责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 信息保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 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秘书 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 依法报送或披露的信息,严格 ...
华辰装备(300809)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7 11:05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华辰精密装 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 ...
华辰装备(30080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7 11:05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成,成员为三人,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 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公司配置2名 ...
华辰装备(30080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7 11:05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就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 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将其拥有的表决权 分别投给全部董事候选人。每位投票股东所投选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 第四条 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 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