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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拓生物: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4 12:12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具备良好的执业质量、良好的职业道 德和信誉;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 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 ...
科拓生物:公司章程(2023年10月)
2023-10-24 12:12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月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8 | | --- | ---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49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51 | | 第十二章 | 附则 ···············································································51 | | | |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
科拓生物: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0-24 12:12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拓生物"或"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科拓生物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3.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23.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893.1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5,274.9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618.15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 ...
科拓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4 12:12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 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 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 ...
科拓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4 12:12
一、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刘惠玉 鲁绯 方芳 经对公司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进行审阅,我们认为: 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 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 中小 ...
科拓生物: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4 12:12
证券代码:300858 证券简称:科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5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以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 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 ...
科拓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4 12:12
证券代码:300858 证券简称:科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8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 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杰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
科拓生物: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0-24 12:12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效期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拓生物"或"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科拓生物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 ...
科拓生物: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4 12:12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 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
科拓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4 12:12
证券代码:300858 证券简称:科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7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同时列 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孙天松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