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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拓生物(30085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3: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 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 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 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 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其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
科拓生物(300858)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13: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使投资管理真正做到科学化、民主化、 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和《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以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资产、以及专利权、商标权、 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取得相应的股权或权益的投资活动,包括: (一)公司购买及出售资产; (二)独立新设的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和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三)以新增或购买存量权益的方式取得或增加被投资企业权益; (四)出资成立合资、合作企业或合作开发的项目; (五)出售上述对外投资所形成的股权或权益; (六)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七)购买其它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委托贷款、信托计划、 集合 ...
科拓生物(30085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3: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科拓恒通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 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能够忠诚地履 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三)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 ...
科拓生物(30085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3: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展战略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 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 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 ...
科拓生物(3008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3: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科拓恒 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现行的薪 酬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 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发放 (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 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 ...
科拓生物(300858)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13: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北京科 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 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 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 ...
科拓生物(30085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3: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 手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 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科拓生物(30085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3: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科 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1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
科拓生物(300858)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13: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 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监管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守《证券法》《公司法》《民法典》《上市规 则》《规范运作监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 ...
科拓生物(30085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9 13:0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 | | | |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110116754160123E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63 万股,并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SCITOP BIO-TECH C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