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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德鑫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重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2-03 09:34
证券代码:300881 证券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4-072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重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孙公司江苏攀森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攀森"))为满足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向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申请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为其担保 3,060 万元,控股子公司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锐美") 为其担保 2,94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三年。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重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攀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0 年 04 月 24 日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富源路 89 号 5 ...
盛德鑫泰: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12-02 08:17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4-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拟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01 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盛德鑫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2)。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盛德鑫泰: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1 10:39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4-066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孙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案文件 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11月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董事五 名。会议由董事长周文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
盛德鑫泰:盛德鑫泰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1-11 10:3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 ...
盛德鑫泰: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1 10:39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4-065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 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网络投票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1、会议召开时间: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13: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公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文庆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1,143,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4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
盛德鑫泰: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1 10:3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娜惠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4-067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孙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盛德鑫 ...
盛德鑫泰: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1-11 10:39
证券代码:300881 证券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4-068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广州市锐美汽车 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锐美")为满足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向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为其担保 68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三年。 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市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0 年 03 月 23 日 3、注册资本:12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广珠路 95 号自编 1 栋(办公楼),自编 ...
盛德鑫泰: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09:11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4-062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以现金方式继续收购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7.00%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对子公司的进一步控制,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继续收购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7.00% 股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10 月 29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现金 收购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7%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
盛德鑫泰:关于继续现金收购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7%股权的公告
2024-10-28 09:11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4-063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现金收购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7%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盛德鑫 泰")拟继续以现金人民币7,480.00万元收购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锐美"、"标的公司")17.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江苏锐美68.00%的股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盛德鑫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 构成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吴克桦 1、基本情况 吴克桦,身份证号码42062619**********,住所为广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