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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德鑫泰(300881) -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26 14:16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文件,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 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 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 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注意, 除董事会已公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外,单独或合并 ...
盛德鑫泰(300881) -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6 14:16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 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法权益。 1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在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防止公 司资金被占用。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款等 方式将资金、资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 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使用;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 ...
盛德鑫泰(300881) -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14:16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资金的内部 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性资金、筹资性资金、经 营性资金。 1、投资性资金指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及其他长 期资产投资等资金的收入与支出; 2、融资性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 法律主体借入或归还的资金等; 3、经营资金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税负,以及其他和经营活动相关的资 金收入与支出,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应付款项、存货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1、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的现金,不包括公司各部门借用的、尚未报销的备 用金。 2、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 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 ...
盛德鑫泰(300881) -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6 14:16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分、子 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部分用语的含义: (一)"母公司":指公司,即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依法设立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1、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 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 企业。 (三)"分公司",是指由公司或子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 司。 3、超过授权范围的资产处置、资产或债务重组等; 4、股权转让; 5、公司合并或分立; 6、变更公司形式或公司清算等事项; 7、修改《公司章程》; 8、公司认定或分、子公司认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1 第三条 公司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 ...
盛德鑫泰(300881) -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6 14:16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 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的事后监管。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 第七条 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况,按《股票上市规则》 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会导致其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引致不正当竞争、损 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豁免披露。 (一)拟披露的信息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
盛德鑫泰(300881) -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6 14:16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 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有效实施。公司应当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 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做出明确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 ...
盛德鑫泰(300881) -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4:16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 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决定 设立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作为研究、制定、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
盛德鑫泰(300881) -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08-26 14:16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 施。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制度的范 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整。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 董事津贴自股东会通过后按季度发放。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 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使独立董事尽职尽责,诚信从 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本着"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 定《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大股东 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
盛德鑫泰(300881) -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26 14:16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1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 公布前,前述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披露或泄漏相关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接受投资者调研等方式。 第七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 ...
盛德鑫泰(300881) -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6 14:16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 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五)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必须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 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