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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香料: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8:04
Group 1 - The company plans to distribute a cash dividend of 0.50 RMB per 10 shares, totaling 3,739,900 RMB, based on a total share capital of 74,798,000 shares [1][2] - The profit distribution proposal was approved in the fifth board meeting and will be submitted to the second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for approval [1][2] - As of June 30, 2025, the company's net profit is 20,996,451.02 RMB, with undistributed profits of 228,712,462.72 RMB in the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and 226,424,953.25 RMB in the parent company financial statements [1][2] Group 2 - The cash dividend plan is in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regulations and considers industry conditions, company performance, future development plans, and shareholder returns [2] - The proposal is subject to approval by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indicating a level of uncertainty regarding its implementation [2]
华业香料: 关于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7:08
Group 1 - The company has decided to terminate the plan for a simplified procedure to issue stocks to specific targets for the year 2025, as approved in the board and supervisory meetings held on August 25, 2025 [1][2] - The termination is based on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future development plans, following discussions with relevant parties [1][2] - The company will continue to accelerate the construction of a 1,300-ton annual production capacity for fragrance production using its own and self-raised funds [2] Group 2 - The termination of the stock issuance will not have a significant adverse impact on the company's production operations and business development [2] - The decision to terminate the stock issuance was made without the need for further approval from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as it was authorized by the shareholders [2]
华业香料(3008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6 14:1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的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 露有关情况。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 ...
华业香料(30088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 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其职责并行 ...
华业香料(30088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国家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
华业香料(30088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第五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 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 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况除外。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 ...
华业香料(30088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6 14:1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华 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 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
华业香料(3008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考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 ...
华业香料(3008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华业香料(30088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合理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安徽华业 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 投资行为。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新设公司或企业的资本金投资、存续公司或 企业的股权或股票投资、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套期保值工具、委托理财等 投资行为。 上述对外投资不包含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 与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处置行为。 上述对外投资中,公司管理制度另有专门规定的(如资金管理制度等),按 照该等专门管理制度执行;除前述外,公司对外投资应遵照本制度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