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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9-08 12:4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及《深圳 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非另有所指,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 决策有关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 证监局。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 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 ...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08 12:4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 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提名委员会成员代行其职权;提名委员 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08 12:4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 及《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 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应当为 ...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8 12:4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 股东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 ...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08 12:46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 担保适用本制度,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公司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 构,公司的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按本制度规定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 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 会等组织机构在公司对外担保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 华 ...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08 12:4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完善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 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信测 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应范围: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 事会应 ...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08 12:4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增强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的透明度,保护股东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受董事会秘书 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负有诚信、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08 12:4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 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 第三条 公司董 ...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09-08 12:4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9-08 12:4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提高对外投资的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运用公司资金对所涉及的主业范围投资和非主业 投资的统称。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 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主业范围投资系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 第四条 非主业投资系指: (一) 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买其他法 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投资; (二) 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 的股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债券及其他衍生金融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