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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最新章程,注册资本达24,349.6348万元
Xin Lang Cai Jing· 2025-09-08 13:26
Core Viewpoint - Shenzhen Xince Standard Technology Service Co., Ltd. has released its updated company articles, aiming to standardize its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and operations, thereby ensuring long-term development and compliance with regulations [1]. Group 1: Company Overview - Shenzhen Xince Standard Technology Service Co., Ltd. was listed on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on January 27, 2021, with a registered capital of RMB 243.496348 million [1]. - The company's mission is to enhance quality of life and promote a green economy by integrating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providing independent technical services for standard compliance [1]. - The company operates in various sectors, including testing, inspection, certification, and technical services for electronic products, light industrial products, and new energy products [1]. Group 2: Share Issuance Regulations - The company follows principles of openness, fairness, and justice in its share issuance, with a total of 243.496348 million shares issued, each with a par value of RMB 1, all classified as ordinary shares [2]. - Shareholders subscribed to shares through net asset conversion at the time of the company's establishment, with a total of 4,200 million shares held by various shareholders [2]. - The company has strict regulations regarding share transfer, including a one-year lock-up period for shares issued before public offering and limits on the percentage of shares that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can transfer annually [2]. Group 3: Shareholders and Shareholder Meetings - The company maintains a shareholder register based on documentation from the Shenzhen branch of 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with shareholders enjoy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ccording to their share categories [3]. - The shareholder meeting is the company's authority body, responsible for electing and replacing directors, approving board reports, and making decisions on capital changes [3]. - There are specific procedures for convening, proposing, notifying, and voting at shareholder meetings, including a requirement for advance notice and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regulations [3]. Group 4: Board of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consists of seven members, including three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one employee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with responsibilities including convening shareholder meetings and executing resolutions [4]. - The board appoints a manager, who is responsible for the company's operational management and reports directly to the board [4]. Group 5: Financial Accounting and Profit Distribution - The company has established a 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 in accordance with laws and regulations, ensuring timely reporting of annual and interim reports [5]. - Profit distribution policies emphasize reasonable returns to investors, with options for cash, stock, or a combination of both, prioritizing cash dividends [6]. Group 6: Corporate Changes and Liquidation - The company can undergo mergers, divisions, capital increases, or reductions, and may dissolve and liquidate under specific circumstances [7]. - A liquidation team is responsible for managing the company's assets and notifying creditors during the liquidation process, culminating in a liquidation report and deregistration [7].
信测标准(300938)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2025-09-08 12:47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信测标准 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 号) 同意注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27.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37.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60,673.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56.9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53,916.29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 年1 月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 年 1 月2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E10008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08 12:4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研发总监。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议董事的薪酬。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订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3.除上述两项情形之外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 ...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08 12:4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如 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2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 董事会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 任。 ...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08 12:4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 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 ...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8 12:4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由原深圳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深圳市信测科 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230301820。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27.50万股,于2021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EMTEK (Shenzhen) Co.,Ltd. 二〇二五年九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 2 | | --- | --- | -- ...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08 12:4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 ...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08 12: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 ...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08 12:4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 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审计委员会在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 责的同时,依法承担《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对公司财务、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 ...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08 12:4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成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成员代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