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SUM ECOLOGY(3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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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3 12:01
General Principles - The rules are established to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Qingdao Guanzhong Ecological Co., Ltd. and ensure that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exercises its rights according to the Company Law and relevant regulations [1][2] - The company must strictly follow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when convening shareholders' meetings to ensure shareholders can exercise their rights [1][2] Shareholders' Meeting Convening - The company must hold an annual shareholders' meeting within six months after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fiscal year [1][2] - A temporary shareholders' meeting must be convened within two months under specific circumstances, such as insufficient directors or significant losses [1][2][3] - If the company cannot convene a shareholders' meeting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it must report to the regulatory authorities and disclose the reasons [2] Proposals and Notifications - Proposals must fall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s authority and comply with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5][6] - Shareholders holding more than 1% of shares can propose items for discussion at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5][6] - Notifications for annual meetings must be sent 20 days in advance, while notifications for temporary meetings must be sent 15 days in advance [6][7] Meeting Procedures -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should be held at the company's registered address or another designated location [7][8] - Shareholders can attend in person or appoint proxies to vote on their behalf [8][9] - The meeting must maintain order, and any disruptive behavior should be reported to the relevant authorities [8][9] Voting and Resolutions - Resolutions can be ordinary or special, with ordinary resolutions requiring a simple majority and special resolutions requiring two-thirds approval [11][12] - Certain significant matters, such as capital changes or mergers, require special resolutions [12][13] - Voting results must be disclosed promptly, including the number of shareholders present and the voting outcomes [16][17] Record Keeping - Meeting records must include details such as time, location, attendees, and voting results, and must be preserved for ten years [17][18] - The company must ensure that the meeting records are accurate and complete [17][18] Legal Compliance - Any disputes regarding the legality of the convening process or resolutions must be addressed through legal channels [18][19] - Shareholders can request the annulment of resolutions that violate laws or regulations within 60 days of the resolution being made [19]
冠中生态: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3 11:53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5-045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冠中生态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应 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 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及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
冠中生态(300948)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6-23 11:1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4 号)同 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000,0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500,943.3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499,056.61 元。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生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冠中生态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冠中生态(30094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1:16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 1 | | 第三章 | 对外担保的审查 3 | | 第四章 | 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 5 | | 第五章 | 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 6 | | 第六章 | 附则 6 |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六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 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 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 ...
冠中生态(300948) - 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1: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六月 | 目 | | --- | | 录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五章 | 回避制度 5 | | 第六章 | 附则 5 |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需要,提 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发展规划 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
冠中生态(30094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1: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对外投资的审议权限 | 1 | | 第三章 |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 3 | | 第四章 | 对外投资的实施与管理 | 4 | | 第五章 | 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 5 | | 第六章 |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及审计 | 6 | | 第七章 | 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 | 6 | | 第八章 | 附则 | 7 |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议权限 第五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不足 50% 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但不能同 时满足"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
冠中生态(3009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1:16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 2 | | 第四章 | 议事规则 | 4 | | 第五章 | 回避制度 | 6 | | 第六章 | 附 则 | 6 |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六月 第一条 为完善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青岛 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外部审计沟通和监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 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
冠中生态(300948)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1: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六月 - 1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
冠中生态(30094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1: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监督和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 ...
冠中生态(30094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1: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二五年六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一般规定 1 | | 第三章 | 职责和总体要求 2 | | 第四章 | 具体实施 4 | | 第五章 | 信息披露 5 | | 第六章 | 监督管理 6 | | 第七章 | 附 则 6 |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 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 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