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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1: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六月 - 1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
冠中生态(30094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1: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监督和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 ...
冠中生态(30094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1: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二五年六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一般规定 1 | | 第三章 | 职责和总体要求 2 | | 第四章 | 具体实施 4 | | 第五章 | 信息披露 5 | | 第六章 | 监督管理 6 | | 第七章 | 附 则 6 |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 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 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 ...
冠中生态(30094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1: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六月 | | 1 | | --- | --- | | A | K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五章 | 回避制度 4 | | 第六章 | 附 则 5 |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冠中 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 出建议等,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 ...
冠中生态(30094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1: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六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 | 1 | | 第三章 | 关联交易 | | 2 | | 第四章 | 关联交易基本原则 | | 3 | | 第五章 | 关联交易的审批机关 | | 4 | | 第六章 |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 | 5 | | 第七章 |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 | 7 | | 第八章 | 附则 | 10 | |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法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 ...
冠中生态(30094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1: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七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 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注意,除 董事会已公告的董事候选人之外,满足以下条件的主体可自公司发出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公告后 10 日内向公司提交新任董事候选人提案: 1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东会的决议,可以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 ...
冠中生态(30094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1: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零二五年六月 - 1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聘任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 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 ...
冠中生态(30094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1: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 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冠中生态(30094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1: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 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
冠中生态(30094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3 11:1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1 | | 第三章 | 董事会秘书的提名、选聘和更换 1 | | 第四章 |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2 | | 第五章 | 其他事项 3 | | 第六章 | 附 则 4 |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兼任。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 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参加该所组织的董 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青岛 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 ...